【国家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者:张晓青作者:审核人:于泳发布时间:2026-06-03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及相关人员:

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批准,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终身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的战略部署开展研究,强调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选题指南

申报终身专项,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并按照指南意图对研究进行设计,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开放大学和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

3.申报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终身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终身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终身专项申报不限额。

2.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要求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终身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6月9日前,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附件5),以院部为单位汇总报送意向表电子版至文科建设处。

 

(三)6月15日前,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由学院将《申请书》电子版、《活页》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文科建设处,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盖章、科研院长签字后送至文科建设处办公楼1307。

 

(四)6月18日前,文科建设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修改意见。

 

(五)6月23日前,申报人在平台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将最新导出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ns@upc.edu.cn,文科处审核无误后,申请人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e站通-科技服务类用印”申请行政印章),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提供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在平台上下载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文科建设处。

 

(六)请申报人仔细阅读《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科建设处张宁珊(电话86983023;邮箱zhangns@upc.edu.cn)。


文科建设处

2026年6月2日


附件: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指南.docx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x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5.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意向表.xls

6.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