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科信置业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者:王会审核人:发布时间:2026-01-04浏览次数:20

为促进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生就业工作,青岛中科信置业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设立“青岛中科信置业奖助学金”。为保证该资金合理使用,根据双方协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奖金额度和评选范围

奖金总额为10万元。其中,奖学金额度为8万元,助学金额度为2万元,用于奖励和资助太阳成集团tyc9728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中科信置业奖学金:针对毕业年级研究生,奖励在就业或升学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人1000元。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20人。

中科信置业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2000元。助学金根据当年学生申请情况,不设具体资助人数,直至助学金执行完毕。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第四条  评选方法

中科信置业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组织实施:

1、学院在每年3月发布奖助学金评选通知;5月份进行评选;

2、学生向学院提交奖助学金申请材料;

3、学院对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终审;

5、学院对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后,将评审材料上报学校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其他

1、学院组织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3、本评选细则自20251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510